福建四部门联合印发校园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来源:厅安全处 时间:2024-02-29 10:37

  为提高学校应急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地震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福建省校园安全教育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以“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为重点,开展全省校园安全教育,实现每年全省学校应急疏散演练100%覆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方案》明确,省教育厅建立新生安全教育课暨安全教育周制度,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制作新生安全教育课视频课件,普及校园基本安全常识。各校要把秋季开学第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组织讲授校内外安全基本常识和隐患,重点讲授防火、防震、防欺凌和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校内设施设备及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知识,确保所有学生接受一次全方位、系统性地安全教育。对2023年入学新生,在2024年春季开学第一周补上新生安全教育课。

  《方案》明确开展安全科普教育。省教育厅与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和地震局制作校园安全教育科普系列微视频。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1530”机制(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常态化安全教育。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将安全教育融入课程思政,利用科教基地、相关专业实训基地等载体,积极开展安全科普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结合班会课、团队课、演练活动等,普及安全教育相关知识,确保每学年安全教育不少于12课时。 

  在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方面,省教育厅与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和地震局依据《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高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及实操范例;参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实操范例。各地各校要根据上述指南及实操范例,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方案,做到一校一案。各校要落实应急疏散演练100%覆盖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特殊教育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高校要结合实际按要求开展演练。 

  省教育厅将遴选百所学校作为2024年应急疏散演练试点校。各地教育部门参照省级做法,遴选本地应急疏散演练试点校,并给予一定补助。各地各校每月要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于每次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档立账,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按单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在提升学校教职员工应急能力方面,省教育厅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省高校安全管理干部应急能力线下培训,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涵盖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安全管理干部的线下培训,全面提升学校应急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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