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
闽财教指〔2021〕125号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2-01-11 15:02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22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     万元、国家助学金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按多退少补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此次资金为提前下达部分,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