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23〕93号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3-12-27 15:47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推进我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教育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捐赠、对外投资等支出。同时,加强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于2024年1月上旬按要求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1.2023年教育专项资金安排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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