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印发了《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积极推进中小学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区)中小学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工程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原则。省级财政按照每间1.25万元补助标准,对纳入202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覆盖工程”项目教室予以补助。省级根据各设区市细化的所属县(市、区)配置任务数,下达省级补助资金,请各设区市督促并指导县(市、区)财政尽快落实应承担的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二、规范资金使用。各市、县(区)应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做好项目采购工作,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捐赠、对外投资等支出。
三、加强绩效管理。设区市财政、教育部门应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参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及时将绩效目标任务分解至所辖县(市、区)及相关学校,按规定做好专项资金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于2025年1月上旬将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汇总报送省教育厅科信处。
附件:1.中小学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工程专项资金安排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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