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镇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23〕115号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4-05-28 16:41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区)2024年城镇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根据项目申报审核结果,按多退少补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此次资金为提前下达部分,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城镇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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