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发展,进一步提升高校办学水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提升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0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2024年第二批高校提升办学水平专项经费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该资金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5高等教育”。请即转下达有关学校和单位,并将绩效目标及时分解下达到项目单位,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第二批高校提升办学水平专项资金安排表(市属)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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