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25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万元、国家助学金资金万元(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按多退少补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此次资金为提前下达部分,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及时下达预算,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同时,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与管理,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普通高中资助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