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24〕100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5-01-02 12:39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支持各地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结合各县(市、区)财力情况,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区)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建、改扩建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县中心区必要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根据项目申报审核结果,按多退少补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此次资金为提前下达部分,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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