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25年特殊教育补助经费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799其他特殊教育支出”科目,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次资金为提前下达部分,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和下达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72号)规定,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规范资金使用,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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