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中学二级、三级达标学校公示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06-05-16 09:50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标准(试行)》(闽教基[2003]9号),在学校申请,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人员评估并上报的基础上,经审核和研究,我处将在近期上报厅领导审批,拟确认福州民族中学等22所学校为“福建省普通中学三级达标学校”,福州华侨中学等7所学校为“福建省普通中学二级达标学校”(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6天,如有异议,可向我厅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         0591-87091369(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一、拟确认为“福建省普通中学三级达标学校”的名单(22所):
     福州民族中学、福州铜盘中学、永泰第二中学、福清虞阳中学、厦门禾山中学、厦门五显中学、
     漳州第五中学、龙海程溪中学、漳浦第四中学、诏安西潭中学、诏安四都中学、晋江磁灶中学、
     南安新营中学、永春第六中学、德化第八中学、将乐水南中学、上杭明强中学、长汀河田中学、
     连城第二中学、浦城仙阳中学、光泽第二中学、宁德第二中学
     二、拟确认为“福建省普通中学二级达标学校”的名单(7所):
     福州华侨中学、泉州泉港一中、南安鹏峰中学、建瓯第二中学、龙岩高级中学、永定侨育中学、长汀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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