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及部分厅属事业单位无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04-03 10:24

  根据《福建省促进中小学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逾期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闽中小企业办〔2023〕5号)的要求,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自查摸排工作。经核实,我厅无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事项。

  另外,福建省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福建省教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6个厅属事业单位根据闽中小企业办〔2023〕5号的要求,开展自查摸排工作,无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事项。上述6个单位未独立建立网站,由我厅统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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