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3〕2号),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拟推荐5个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40所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1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来电来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非实名反映及事实不清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1-8709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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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816室
附件:福建省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拟推荐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福建省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拟推荐名单
实验区
福州市鼓楼区,厦门市海沧区,泉州市石狮市,三明市三元区,宁德市福安市。
实验校
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福州市台江第六中心小学,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福州市麦顶小学,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小学;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厦门市新教育学校,厦门市第三中学;福建省漳州市实验小学,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漳州市实验小学高新区分校,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福建省晋江市养正中学,泉州市实验小学,泉州市晋光小学;明溪县实验小学,三明市沙县区第六中学,尤溪县实验小学;莆田第二中学,莆田第一中学,莆田华侨中学,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连城县冠豸小学,武平县实验小学,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城关中心小学;南平实验小学,南平市建阳区童游中心小学,福建省武夷山第一中学,南平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宁德市高级中学,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平潭第一中学,平潭第二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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