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17号),经各地各校推荐、专家评审,现将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1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等信息(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0591-87091208(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0591-87091482(机关纪委)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信箱:jytxxh@fjsjyt.cn
附件: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遴选结果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7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