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现将拟设置集美工业职业学院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形式书面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福建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7091419,工作邮箱:jytghc@fjsjyt.cn。
附件:拟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3月7日
附件
拟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拟设置学校 名称 |
建校基础 |
举办者 |
办学所在地 |
拟设置类型 |
办学性质 |
集美工业职业学院 |
新建 |
厦门市人民政府 |
厦门市 |
专科层次高等职业 学校 |
公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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