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公示
来源:发展规划处 时间:2025-03-07 16: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现将拟设置集美工业职业学院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形式书面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福建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7091419,工作邮箱:jytghc@fjsjyt.cn。 

  附件:拟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3月7日 

  附件 

  拟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拟设置学校 

名称 

建校基础 

举办者 

办学所在地 

拟设置类型 

办学性质 

集美工业职业学院 

新建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 

专科层次高等职业 

学校 

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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