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教育厅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运维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8月15日下午16: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办公楼410室),联系人:郑颖清,电话0591-87091399。
一、询价人: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教育厅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
3.项目背景
根据省数据管理局统一部署要求,福建省教育厅于2021年7月启用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简称省教育厅OA系统),并基于闽政务(原闽政通办公APP)实现了常用功能的移动办公。2022年基于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技术架构,省教育厅通过个性化定制先后增加了平时考核、工资管理、督察督办等功能,并基于闽政务(原闽政通办公APP)实现了常用功能的移动办公。
为进一步发挥OA系统和移动办公的优势,持续提升无纸化办公水平,保障系统日常运维,拟采购福建省教育厅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运维服务,以进一步满足省教育厅日常办公需求。
4.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本次为福建省教育厅提供运维服务范围包括:福建省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提供的通用功能,包括发文管理、收文管理、公文传输、档案管理、通知公告、电子邮箱等OA通用功能模块;福建省教育厅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基于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框架进行个性化开发定制的功能,包括信访管理、已发文件、法规库、政务督查、提案建议、行政服务、平时考核管理、工资管理等。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日常使用指导、技术支持、故障处理和需求变更服务等工作。
5.技术要求
5.1日常使用指导
对服务范围内的平台功能模块使用问题,进行一对一的远程指导,确保用户高效掌握平台功能,提升办公协同效率。
提供及时、精准、易懂的操作指引和问题解答,通过系统化的知识传递与个性化的辅导,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度挖掘并充分发挥平台的内在潜能与综合效能。此项服务的核心目标在于促进工作的无缝融合,实现技术赋能与工作效率的倍增。
指导内容包括系统使用,标准规范,开发技术等。方式包括电话支持、电子邮件支持、传真、文档提供等多种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的方式。对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操作性、业务性、维护性等各类问题,技术人员进行解答并帮助其解决问题,同时记录问题内容,根据问题提出的频率整理出技术支持问题列表和相应的文档资料,定期进行分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解答。
(2)以前台操作为主,能够通过前台操作完成的,不在后台调整。
(3)系统使用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及时通过文档等形式予以登记。
通过远程指导和支持,帮助用户理解平台各项功能模块的操作方法和应用场景。
5.2技术支持
构建全时段、多渠道技术支撑体系,确保问题快速响应、高效解决。对服务期内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包括电话技术支持、远程技术支持,若以上方式无法解决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平台运行基础环境、平台软件系统本身的操作及系统配置等。
(1)电话支持
对于一般问题可由运维工程师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指导使用人员解决问题,并通过电子邮件报告系统故障说明,直至将问题解决为止。若本方式未能解决问题,则可将采用远程拨入、现场服务等方式解决。
(2)远程服务
若电话支持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或遇复杂故障,运维工程师将通过加密通道远程接入系统后台,协助用户进行问题排查与修复,并分析定位问题原因,做相关优化,避免后续同类问题的产生。
(3)临时现场服务
项目实施或运维过程中,根据需要临时派遣专业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问题解决和服务、进行系统调试和配置等,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预期要求。
(4)技术会商服务
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解决项目中的技术难题和疑虑。通过技术会商,与项目团队共同探讨系统架构、设计方案、技术选型等关键技术问题,输出解决方案和建议,以确保项目的技术方向正确,达到预期的技术目标。分析问题,提供深入的技术洞察,帮助项目团队制定最佳实践,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障技术质量。
5.3故障处理
建立标准化故障处置流程,实现“快速响应、精准定位、最小影响、长效预防”,每一次故障处理都将作为一次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不断优化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提升团队的故障应对能力,并积极从技术和管理层面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同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对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流程、错误数据、错误格式、缺失数据等问题,按照用户提供的故障描述、截图、照片等信息处理故障。若远程技术支持无效的情况下,技术支持人员提供现场故障处理。
依据提供的故障现象描述、截图、照片等信息,运维团队迅速展开分析研判,运用专业工具和技术手段,精准定位故障根源。
一旦故障原因查明,立即制定并实施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于能够远程解决的问题,将通过在线方式快速处理;若远程支持无法彻底解决,则立即启动现场支持,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排障。
在故障处理过程中,始终将最大限度降低对业务的影响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核心业务的连续性。
5.4需求变更服务
规范需求管理流程,平衡业务需求与系统稳定性,实现敏捷响应与可控变更。具体要求如下:
(1)在接收到用户单位在标准服务范围内提出的需求变更申请后,运维团队在24小时内给予积极响应,并就需求的具体内容进行初步沟通。
(2)对提出的需求变更,运维团队需进行专业的技术评估和影响分析,明确其在现有平台架构下的可行性、实现方式以及可能带来的相关影响。
(3)在评估完成后,提供清晰的处理反馈意见和具体的处理办法或建议方案。对于可行的变更,明确后续的实施步骤和大致时间计划;对于暂不可行或存在较大风险的变更,给予充分的解释和替代建议。
a.接收标准服务内的需求变更工单处理
接收到标准服务内的需求变更申请后,在24小时内响应,并给予反馈意见及处理办法。对于纳入实施范围的需求变更,按照既定的开发和测试流程进行,确保变更的质量和稳定性,并在完成后及时进行验证。
b.标准服务外的需求变更工单处理
对于超出标准化服务范畴的工单需求,按以下规程处理:经受理后首先进行需求性质判定,若确认为个性化定制需求,则启动技术可行性评估程序。对于经评估具备实施可行性的需求,结合开发复杂度、资源投入量等维度制定实施方案,最终依据个性化服务收费标准进行磋商。
6.服务要求
(1)投标人有专业维护队伍提供维护保障,确保平台正常稳定运行,在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做好平台故障的诊断和排除。
(2)投标人对平台的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个小时,故障恢复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政务网络故障)最长不超过24小时。平台故障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故障分析报告。
(3)在服务期内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协商时间内到达现场。
7.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8.服务质量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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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
服务内容 |
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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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 规定 |
数据防泄漏、篡改、防入侵 |
1、有责任保证所服务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泄露、篡改任何数据。每违反一次扣5分;若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扣10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2、只能在甲方许可的系统范围内提供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非法侵入或尝试侵入其他系统。每违反一次扣5分;若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扣10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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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 事项 |
日常响应 |
对于使用单位提出的各种咨询、问题、培训、工作配合等服务事项,需在30分钟内响应,如无特殊原因,发现无人响应或或响应延迟,每次扣1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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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巡检 |
每日按照例行服务要求开展应用系统日常巡检并填写日常巡查记录表,每季度提供1份巡检记录的电子文档。未提供每次扣2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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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报告 |
对处理的问题进行记录,每季度提供一份运维记录电子文档。未提供每次扣2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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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故障 |
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并且未及时修复,每次扣5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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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电话响应 |
1、支撑人员电话关机,每次扣0.5分; 2、无故未接听电话且未能在10分钟内及时回复,每次扣1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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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问题 |
电话咨询问题无法得到准确有效解答的,每次扣1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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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支撑 |
电话无法处理,沟通后需到现场支持的,未到现场每次扣1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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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处理 |
故障未能解决且无充分理由,无法提出其他有效的补救措施,每次扣2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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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 |
安全事件 |
系统发生安全事件,经确认属于服务方工作失误未发现导致,每次扣5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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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整改 |
针对检测出的漏洞未能及时响应及整改,每次扣2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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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价 |
服务态度 |
因服务态度恶劣引起用户投诉的,每次扣1分,直至该分项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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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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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对中标人合同期内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分数达到90分(含)以上的,支付本年度支付额度的100%;考核分数在80分(含)到89(含)分的,支付本年度支付额度的90%;考核分数在70分(含)到79(含)分的,支付本年度支付额度的80%;考核分数在60分(含)到69(含)分的,支付本年度支付额度的70%;考核分数低于60分,支付总金额按合同总金额的60%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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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计划内停机维护、应急演练、不可抗力因素,不在本表考核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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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下列供应商:
(1)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存在其他失信情况的。
四、报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价时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服务承诺函等相关文件供询价人审查,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运维服务技术方案。
3.单独密封的唯一报价(格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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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数量 |
单位 |
总报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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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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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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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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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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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此项目最高限价为8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此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情况下,选择注册时间早的单位;若再相同,选择注册资金多的单位;若均相同,将通过随机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注:在规定的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活动结束,我单位将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3.验收方式。完成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提供工作总结报告、日常运维记录等验收材料。
4.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规、足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服务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后,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规、足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5.参加报价的单位均视为承诺提供的服务满足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若因中标人原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单位法律责任。
6.此次询价相关事宜统一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公告栏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询价一切事宜由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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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8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