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5年三明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5-04-30 10:28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现将《2015年三明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3月19日

  2015年三明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督导,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督导任务。

  一、推进综合督政

  (一)加快全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步伐。按照省、市规划部署,组织对建宁县、尤溪县、大田县和宁化县等4县开展薄弱环节整改专项督导和市级核查,做好迎接省级验收和国家评估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完成全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对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泰宁县、清流县、明溪县和将乐县进行整改项目落实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水平提升跟踪督导,确保《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水平实施意见》的落实和国家三年动态监测达标,提高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二)积极推进“教育强县”创建工作。根据省教育督导室新修订的教育强县评估办法与标准,指导和督促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泰宁县等县(市、区)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提升发展水平,确保省第一批“教育强县”认定通过;根据县域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以及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调整制定各县(市、区)“教育强县”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分期分批推进其它各县的“教育强县”创建工作。

  (三)开展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导。对梅列区、三元区、沙县、泰宁县和尤溪县进行省、市联合教育“两项督导”,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加强乡镇教育工作督导,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切实落实两年一轮对乡镇教育工作的督导,市将有计划地抽样督导;配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做好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试点工作。

  (四)开展教育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根据省、市教育重点工作布置,组织各县(市、区)做好农村学校教学点建设省级专项督导;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落实、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实施的市级专项督导。专项督导工作将适时通知。

  二、加强学校督导

  (一)扎实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细则》,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组织实施省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试点工作;加强县域督导责任区建设和督学挂牌督导履职考核;开展县域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实施典型案例征集,适时组织交流研讨和推广,不断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二)深入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三年一轮”中小学校督导机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优化督校制度。

  (三)认真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研究,增强数据分析研判能力,把握学生学业质量影响因素,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三、深化督导改革

  (一)加强督学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督学专业化提升培训,组织参加省级有关重点课题的研究和省“督学人才队伍提升”培训,提高督学专业理论和督导信息化水平,转变教育督导方式。

  (二)推进督导机构能力建设。根据省督导室拟制定的《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筹建成立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充实市级教育督导专家库督学,完善督学管理机制,规范督学工作制度,加强督学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精细化教育督导。掌握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程序和流程,加强教育督导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实施整改过程的精细化督查;规范教育督导报告,加强整改复查、督导问责的落实,提高教育督导行为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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