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61号建议的答复
闽教办议函〔2020〕71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0-12-21 10:39

  您《关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建议》(第1661号)由我厅会同省人社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源头提升质量的建议

  一是关于教师入职门槛提高的问题。我国现行的《教师法》是1993年制定的,该法规定,只要分别具备中师、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就可以分别担任小学(幼儿园)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1993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只有4.68%,经过20多年快速发展,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19年已达51.6%,我省则达56.67%,高等教育已从精英化到大众化,进入普及化阶段。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小学教师入职学历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要求。据了解,教育部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教师法》,提高中小学教师入职学历门槛。

  二是关于扩大公费师范生规模的问题。针对我省小学幼儿

  园教师男女性别结构比例失衡的状况,2015年起,我厅开展公费师范男生教育试点,建立师范男生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制度。公费师范男生教育以培养小学、幼儿园男教师为切入点,目前已招收公费师范男生2000余名,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2019年,在继续实施公费男生培养的基础上,我省启动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试点,首批计划考生报名踊跃,扭转以往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招生不满的窘境。公费师范男生和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由设区市教育局会同县市区相关部门安排到公办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同时,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高素质复合型高中教师的迫切需求,我省拟于今年秋季启动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公费教育试点,在福建师范大学开展历史复合地理科学、化学复合生物科学两个专业的公费师范生培养,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因公费师范生政策涉及编制、经费、就业等问题,下一阶段,我厅将积极与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沟通协调,适当扩大我省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在省级试点的基础上,我厅积极鼓励各设区市定向培养小学、幼儿教师。2018年,莆田、漳州、三明、南平等地分别通过“三定向”形式加大了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力度,2018年全省本土化公费师范生385人,2019年636人,今年计划将达到687人。

  三是加大对师范教育支持力度。2018年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出台《福建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师范院校应突出师范教育主业,师范类在校生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近年来,我厅积极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引导师范院校回归师范教育主业,加强师范生“源头”培养。省级落实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上浮50%”要求,最高每人每年达1.95万元,省级财政每年增加投入约1.1亿元。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将福建师大和闽南师大教育学科纳入省高校“双一流”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关于规范合同制教师管理的建议

  诚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随着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及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城镇新增人口较大幅度增长,生源数随之大幅增加。同时,近年来,我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逐年增加,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随迁子女增幅尤为突出。但受2012年国家“控编”政策影响,教师编制数几乎没有增加。加之“全面两孩”政策造成中小学幼儿园“产假式”缺编,进一步加剧了教师编制不足状况,全省各地普遍存在聘用合同制教师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我厅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建立“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健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对县域内中小学实行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生源、师资结构以及教育教学需要等情况统筹分配,盘活教师存量,提高使用效益。二是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校际交流,组织教师从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城区学校向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

  下一阶段,我厅将积极与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沟通,争取在以下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商请省委编办进一步盘活全省编制存量,互补余缺,将生源流出地的学校编制调剂给生源流入地学校使用。二是加强合同制教师管理。指导各市、县因地制宜出台编外聘用教师规范管理办法,所聘教师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晰权责关系,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做到依法聘用、规范用人。三是畅通合同制教师成长通道。指导各市、县教育部门在绩效工资分配、培训研修、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将合同制教师纳入统筹考虑安排。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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