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25号建议的答复
闽教办议函〔2022〕50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2-07-18 17:30

  《关于推进城乡教育均衡的建议》(第1725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长期关心我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目前省内城乡教育资源现状,就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出五个方面建议,很有现实意义。我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十分重视,进行认真研究。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优化城乡教育办学模式,提升乡村教育办学质量,调整优化城乡教师配置。一是持续完善政策制度。2016年,我省顺利通过国家实地督导评估,提前一年实现规划目标,成为全国第七个全面实现目标的省份。2017年,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推进优质均衡发展新目标新任务,截至2019年底,全省所有市、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体系逐步健全。202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化城乡教育布局和资源配置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二是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管理改革,实施“全面改薄”及“薄改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革,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进一步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能力。2020-2021年,累计投入各级资金34.13亿元,用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项目;2019-2021年,全省累计投入各级资金20.01亿元,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021年,省财政安排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每县教育扶贫资金400万元,共计安排资金9200万元,支持乡村教育事业发展。三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我厅认真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健全县域交流轮岗机制,畅通城乡一体配置渠道,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管理团队+骨干教师”组团输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根据乡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乡村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每2-3年调整一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在进修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9年起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已提高到500元,2021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8322万元,共惠及1.4万名乡村教师;实施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学校教师资助计划,按每人每年1.5万元标准补助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补充农村教师,2021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433万元,用于补充3622名教师工资性补助。

  经过各级共同努力,全省城乡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差异持续缩小,城乡一体化取得重要进展。但整体而言,我省城乡教育发展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均衡发展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一是深化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提升工作,持续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推进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学校一体化办学。对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县(市、区)创建工作,强化典型引领。

  二是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对办学条件差的学校实施倾斜,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学用房和教学设施、设备破旧、教师紧缺和师生生活等实际困难,逐步完善校园“硬件”让农村学生安心学习,让农村教师安居乐业。健全各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学生资助标准、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联动调整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制度改革。积极扩大社会资源投入,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是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设“互联网+教育”省级大平台,推动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和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着力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能力,为乡村地区师生提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教与学应用服务。不断完善优课服务,推广“中心校带教学点”“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实现“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在中小学校常态化按需应用,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

  四是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三孩政策、新课程改革、教育扶贫等情况,推动各地按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编制,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县域内教师城乡交流轮岗制度,积极推进乡镇内走教制度。根据乡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乡村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动态调整,每2-3年调整一次教职工编制,鼓励地方通过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满足乡村教育需要。健全教师培养与培训体系,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生活补助等政策,让教师安心从教,潜心育人。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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