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91号建议的答复
闽教办议函〔2022〕93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2-07-18 18:51

  《关于充分发挥在闽高校力量,进一步增强福建发展比较优势的建议》(第1091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海洋渔业局、文旅厅、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非常关注在闽高校的建设和发展,建议充分发挥在闽高校力量,进一步增强福建发展比较优势,助力推进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并结合我省高校在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以下简称“四大经济”)领域的优势特色,逐一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对策举措,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直有关厅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

  高校是创新第一动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结合点。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校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高校在服务我省经济发展特别是“四大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规划政策制定方面,省政府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支持高校海洋学科专业建设,谋划组建海洋类本科高校;我厅牵头起草高等教育服务“四大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高校在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提升办学实力和影响力,增强高校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省发改委牵头起草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统筹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围绕我省“四大经济”发展需求,支持高校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引导高校通过增量支持和存量调整,适度扩大相关学科专业培养规模,形成比较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地方政府、高校、企业多主体共同建设现代化产业学院,鼓励高校在“四大经济”领域探索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新模式。在创新平台提升方面,支持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加快建设嘉庚实验室、闽都实验室、清源实验室等省创新实验室,依托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分别启动建设生物制品、柔性电子省创新实验室,2021年下达省级建设补助经费3.37亿元;支持厦门大学“海洋碳汇与气候变化前沿科学中心”、福州大学“先进碳转化技术研究院”“厦门大学-宁德海洋研究院”等一批“四大经济”领域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推动创建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对福州大学“福建省大数据分析与处理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运行优良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予以重点资助,增强平台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在科研项目实施方面,2021年在闽高校共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1277项、资助经费18772万元,其中数字经济领域243项、经费4828.8万元,海洋经济领域54项、经费667万元,绿色经济领域476项、经费8709.6万元,文旅经济领域21项、经费71万元;我厅出资1000万元,会同省科技厅联合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科教联合支持项目),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泉州师范学院牵头的3个项目(均为“四大经济”领域项目)获立项;我厅出资1500万元,会同省工信厅联合实施省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高校类),支持16项由高校牵头实施、与地方产业结合紧密、具有明显转化前景的重点项目,其中“四大经济”领域项目12项。在成果转移转化方面,2021年,我厅会同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24个、经费1438.8万元,通过“跨校组建、校企联合”方式实现一批高校高水平协同创新成果直接向企业转化;我厅牵头联合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若干措施》,针对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面临的体制机制、平台载体、人才队伍、服务体系等方面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提出14条细化措施;启动建设高校科技成果对接网上服务平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发展的针对性、有效性。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2020年以来,支持福建农林大学、闽江学院等高校建立乡村振兴研究院,开展人才强农、科技兴农等理论研究,加强党的“三农”政策宣传和专业知识技能等培训与实践指导,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及广大基层干部党员群众的教育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智力支持、科技护航,有效解决了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一些现实问题,助力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

  下阶段,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并结合您的有关建议,以牵头制定实施高等教育服务“四大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抓手,会同有关行业主管厅局,聚合高校、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资源,筹划成立高等教育服务“四大经济”高质量发展政产学研用联盟,努力对内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共同服务“四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等教育新格局,对外协同打造在“四大经济”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福建高等教育新名片。

  数字经济方面一是实施创新人才培育行动。完善学科专业布局,支持高校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学科建设和交叉融合,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人工智能等复合型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高校实施多主体协同育人,在数字产业领域探索科教结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新模式,开发一批本科生、研究生教材和在线开放课程;强化“三创”育人功能,鼓励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实施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项目,支持高校师生围绕数字经济新业态新领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创建“双创”示范基地。二是实施科技创新提升行动。着力加强有组织科研,支持高校加强数字经济领域重大原创性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围绕“卡脖子”问题实施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应用前景的原始创新成果;提升创新平台能级,支持高校以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数字经济发展前沿,整合资源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加快推进光电信息、柔性电子省创新实验室建设,支持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建设大数据研究院、数字研究院等科研机构。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项目团队建设,支持高校在数字经济领域申报建设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等科技专项,打造一批跨学科高层次创新团队。三是实施成果转化服务行动。推动高校创新成果示范应用,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加强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实现更多创新成果产业应用;加强与有关行业部门合作,推动高校在智能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数字技术创新应用试点和示范推广。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高校联合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等创新实体共建产学研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共建产教融合园区。支持高校选聘企业、科研院所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创新人才、管理人才到高校授课。

  海洋经济方面:一是实施内涵建设提升行动。优化涉海院校结构布局,统筹我省高校海洋学科专业建设,谋划组建海洋类本科高校;推动涉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建设提升一批高水平涉海高等职业院校;培育涉海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瞄准海洋基础与应用性学科前沿,支持有关高校建设涉海相关学科;加强涉海相关专业内涵建设,结合我省海洋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建设一批涉海相关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省级高水平高职专业群。推进涉海人才培养提质扩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涉海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扩大涉海相关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对接我省海洋产业体系建设要求,调整新增若干传统涉海专业,支持增设智慧海洋类、海洋公共服务类等涉海交叉专业,适度扩大涉海专业本专科生招生规模。二是实施科技创新跃升行动。加强有组织涉海科技创新,支持高校围绕水产良种繁育、海洋绿色养殖、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药用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保、海洋工程装备与新材料、智慧海洋等相关领域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海洋领域基础研究,强化稳定支持,支持高校在海洋经济领域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平台能级,支持高校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争创更多涉海重大研发平台和重大基础平台;围绕我省海洋学科和产业发展需要,支持高校加强省级平台建设,在涉海领域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加强海洋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在涉海领域申报建设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福建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等专项,打造多学科协作的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高校申报建设教育部高等学校涉海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高层次人才;鼓励高校柔性引进一批涉海顶级专家,引领我省涉海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人才高地。三是实施服务发展支撑行动。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高校聚焦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新需求,推进产教结合、工学交替、校企合作以及职教集团化,建设若干海洋领域现代产业学院;支持高校布局建设若干海洋专业学院。推动高校围绕地方和行业需求,深入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共建一批海洋领域行业开发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围绕涉海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承接一批重大联合攻关项目,破解一批“卡脖子”问题。完善海洋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为核心,校内技术公共服务和共享平台为基础的高校海洋科技服务体系,汇聚高校涉海科技成果及地方、行业企业海洋发展需求,促进高校成果对接转化与产业化。

  绿色经济方面:一是实施绿色经济科技创新行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支持高校在绿色经济领域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前沿技术开发,强化绿色经济重大技术创新的源头储备,力争承接一批国家和我省重大科技任务;围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支持高校联合行业企业开展跨领域、跨学科交叉研究,承接并实施一批绿色经济领域重大攻关项目;布局建设绿色创新基地,支持我省高校在绿色经济基础理论、核心关键技术和公共支撑平台等领域争创前沿科学中心、国家研究中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创新基地;以我省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生态环境、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科学、先进储能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二是实施绿色经济人才培育行动。加强建设高水平学科专业,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绿色经济领域学科,加快布局应用学科专业,打造服务绿色经济的学科专业群;加强高校绿色经济学科专业与基础学科、应用学科的交叉融合,增设碳金融、碳管理等专业,加快培育相关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支持高校在绿色经济领域争创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适度增加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一批绿色经济创新研究院、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强化科研育人,推动高校加快绿色经济领域科研机构建设,与企业加强合作,建立健全绿色经济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加强绿色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围绕重要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引进一批国内外优秀人才和团队,打造绿色经济人才聚集高地。依托“双一流”高校优势学科群、重大科技平台和重大科技项目,以领军型科技创新人才为核心,支持并打造一批绿色经济领域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三是实施绿色经济产教融合行动。强化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创新成果产出机制,开展校企联合攻关,推动重点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支持高校联合地方政府建设乡村振兴学院,助力构建绿色经济实训基地。支持高校联合企业建设行业开发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助力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产学研全链条创新网络。深化校地合作,围绕地方需求部署学科群、创新链,推动高校融入福厦泉自创区、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等建设。发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作用,集聚各地、各行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生态文明等绿色经济战略需求,凝练若干重大产业项目需求清单,探索采用“揭榜挂帅”“军令状”等方式支持高校承接重大科研任务。依托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福建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创新中心,提供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服务。支持高校组建绿色经济发展研究院或研究中心,为政府提供绿色经济政策咨询,为行业企业提供绿色转型解决方案。

  文旅经济方面,一是实施文旅人才培养行动。优化文旅学科专业结构,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文旅经济领域相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加强考古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推动相关高校加强文化和旅游相关专业建设。推进文旅相关学科与电子科学与技术、风景园林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支持省级以上高水平高职院校增设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专业。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服务文旅产业特色职业院校和专业群,立项建设一批服务我省文旅产业发展的高水平专业群。谋划组建艺术类本科高校。建设若干文旅人才培养基地、专业人才实训基地,打造一批文旅技能大师工作室,争创国家级文旅类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加强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文化科技跨界人才培养,引育一批文旅行业领军人才。支持文旅领域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发挥华侨大学国家级旅游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福建师范大学作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旅游专业)培训基地的重要作用,培训文旅专业人才。二是实施文旅创新发展行动。强化文旅创新载体建设,整合资源在文旅领域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平台,支持高校在文旅科技创新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技术研发、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争创国家级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报旅游领域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文化和旅游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支持高校承担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科技文旅项目,争创应用示范项目,支持高校在文旅领域推进实施一批前景好、应用广、技术强、效益高的产业化项目。支持高校文旅应用创新,建设一批文旅产业(产品)研发创新中心,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可触可感的项目、产品和服务。深化文旅产教融合,支持高校建设多主体深度融合、特色鲜明的现代文旅产业学院,支持高校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联合建设人才培养基地。三是实施文旅服务提升行动。推进社会资源整合利用,指导高校发挥文旅相关学科和科研优势,积极参与社会资源整合和利用工作,建设福建省智慧旅游、海洋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艺术旅游等重点业态案例库。支持高校承接省数字文旅重大项目,参与智慧旅游产业示范基地和文旅新业态在线旅游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研发智能化康复养老适宜技术和互联网+服务平台、养老设备及配套设施,推动医疗、教育、科技等资源与康养旅游产业融合创新。支持高校助力地方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研学旅游基地(营地)、旅游观察点和科普教育基地。加强文化传承创新,支持高校发展文化旅游和社会实践,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支持高校积极参与文旅管理、服务、技术、安全等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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