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8号建议的答复
闽教办议函〔2023〕65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10-25 11:23

  《关于构建融合型教育共同体助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第1078号)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长期关心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目前省内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现状,就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正是我省义务教育目前需要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强化统筹规划,瞄定优质均衡发展方向。2016年,我省成为全国第7个全面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的省份。2017年,我省启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系列文件,将推进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加以落实。2022年,确定福州市鼓楼区等12个县(市、区)为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探索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路径,并指导全省各县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各地分期分批推进实施。
  二是改善办学条件,夯实优质均衡发展基础。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教育支出年均增长8%,连续十年位居全省财政支出首位。在高质量完成“全面改薄”工程的基础上,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022年,全省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累计投入资金9.22亿元,开工校舍面积40.17万平方米;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累计投入各级各类资金11.82亿元,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面积57.3万平方米。
  三是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乡村温馨校园为主要抓手,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省72.6%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管理标准化;已创建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1063个,乡村学校基本实现全覆盖;遴选三批教育部、省级共57个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一批乡村薄弱学校实现办学质量提升和生源回流。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区和项目遴选培育,强化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全省共确认23个基础教育各类改革发展实验区,5个县(市、区)入选国家级实验(示范)区建设,三明、龙岩入选国家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四是聚焦师资建设,增强优质均衡发展动力。持续深化义务教育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实施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开展乡村校长助力提升工程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大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事业编制调剂力度,全省先后调剂4万余名编制用于中小学教职工。分批下放中小学副高级以下职称评审权,将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支持乡村中小学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畅通乡村教师职业晋升通道。
  经过各级共同努力,全省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差异持续缩小,城乡一体化和均衡发展取得重要进展。但整体而言,我省义务教育发展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强化责任,健全优质均衡发展机制。继续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将义务教育摆在“重中之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系统谋划与顶层设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力推进实施。推动教育部与省政府签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备忘录,争取教育部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制定全省实施规划,加强动态监测培育,通过“福建省教育督导信息管理系统”跟踪监测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差异系数,指导相关县(市、区)全面掌握情况,推进各地分期分批通过督导评估。召开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省、市两级政府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推进全省优质均衡创建和督导评估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市县政府应承担的教育投入责任,完善省对经济欠发达市县教育转移支付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实施城区学位增补计划,保障随迁子女等新增人口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防出现新的大班额大校额。继续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列入2023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安排省级以上资金1.22亿元用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补齐教育民生短板,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三是建设队伍,促进师资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优化教师配置与管理,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进一步构建分级负责、层次分明、有序衔接的教师校长培训机制,完善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攀登体系,引导名师名校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完善教师评选表彰和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同时,建立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等制度,强化师德考评,筑牢师德师风建设阵地,不断打造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
  四是全面培养,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完善以质量提升为导向的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构建完善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多位一体的育人体系。统筹校内外资源,加强体育美育,落实劳动教育,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城乡联动教研、线上线下融合式教研等制度,健全教研员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联系点制度,积极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强化质量评价和监测结果反馈运用。
  五是综合治理,努力打造良好教育生态。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有序推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深化教育治理体系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完善强校带弱校、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城乡对口支援办学机制,持续推进乡村温馨校园、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巩固提升“双减”成效,上下联动、家校协同,有效减轻学生负担。强化教育督导,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促进各项政策举措切实落地落实,提升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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