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2号建议的答复
闽教办议函〔2023〕93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10-25 11:45

  《关于“后双减”推动优化教学增效的建议》(第12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你们在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上,提出的关于“后双减”时期优化教育减负增效的建议,切中我省当前“双减”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十分具有借鉴意义。
  自中央“双减”工作文件印发后,我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对“双减”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在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各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明确要加快按编制标准配足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可实行“轮班”“弹性上下班”制度。我厅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双减”工作落实落地,2021年,将“整治城区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着力解决家长接送后顾之忧”纳入省纪委监委年度“点题整治”项目,开展课后服务扩面提质行动。联合省总工会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明确课后服务对加强课后服务人员配备、待遇保障、经费保障等方面细化举措,提出通过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2022年,为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我厅继续将“整治城区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纳入省纪委“点题整治”工作,开展课后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对扩充课后服务师资队伍,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教师关爱保障,落实“弹性工作制”,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等作出具体要求。
  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双减”工作取得重要成效,学生作业时长与作业量得到有效压减,课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区“2+3”(作业辅导和体育活动2项基本服务+3项拓展服务)服务模式的学校占比近95%,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生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进一步减轻,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内外协同育人明显增强。但正如你们所言,“双减”作为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工程,在推进过程中仍还有不少短板,存在课后服务师资不足,教师压力较大,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结合你们的建议,与省直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合作,加快推进学校减负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课后服务师资保障。积极推进省、市两级教师编制统筹,推动解决中小学教师编制不足问题,配齐配足中小学教师,开齐开足课程。积极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聘请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如非遗传承人、民间手工艺人及文艺、体育专业人士、科技工作者等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扩充课后服务师资力量。指导各地加快依法科学设定准入条件,结合实际和学校需求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形成“白名单”供有需要的学校选用,在丰富课后服务内容的同时,减轻教师压力和负担。
  二是健全教师关心关爱机制。鼓励各地通过“调休”“AB岗”“时间银行”等举措,切实落实弹性工作制,让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可适当灵活调配休息时间。督促各地指导学校优化教学管理,合理安排教师参与教研、例会等活动时间,建立健全各类“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制度,减少中小学教师承担的与教学无关的事项,让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中。指导各地建立合理的取酬机制,按规定及时调整绩效工资核定办法,足额发放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补助,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支持各地通过提供教师爱心家庭晚餐,开辟教师休息室、锻炼室等各种举措,为教师安心投入工作创设良好环境。
  三是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及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指导各地创新家校社协同育人形式,建立常态化家校社联系制度,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等情况。推广运用《福建省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办好《家长课堂》栏目,开辟“家长公开课”,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落实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育人理念,引导家长遵循教育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广泛凝聚“双减”共识。促进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推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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