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19号建议的答复
闽教办议函〔2024〕84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4-10-08 16:17

  《关于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助力养老人才培养的建议》(第14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客观分析了我省养老服务产业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提出了相关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加强养老照护人才培养培训,扩大养老服务人才规模,提升专业队伍的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一老一小”产业发展,加大养老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养老产业发展能力。全省12所本科高校、28所高职院校、31所中职学校开设护理、中医、康复、健康管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养老照护相关专业,现有在校生5.7万人,积极为即将到来的养老服务产业大发展储备各级各类人才。同时,16所高校通过业余、函授等学习方式提升养老从业人员学历层次,开设成人本专科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养老照护专业,2023年招生8702人、在校生1.3万人。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扩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规模,助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落实我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实施专业动态调整制度,每年动态调整高等职业院校新增专业“正面清单”,对社会急需紧缺、服务民生急需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予以优先支持;引导各地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养老行业企业,研制养老产业发展需要的“正面清单”专业。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指导加强“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国德健康养老产业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智慧健康产业学院”等5个省级养老服务产业学院建设,支持校企共同参与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一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课程、案例等教学资源。推动职业院校在养老服务相关行业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培养,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二是搭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平台。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围绕生物与新医药等重要行业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面向养老服务行业企业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行业提供稳定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持。充分发挥“福州康养职教集团”“福建健康服务职业教育集团”等5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示范作用,立足我省养老服务新需求,实现集团(联盟)合作育人。
  三是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设立“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基地”,每年举办老年护理与保健、健康养老照护、护理技能等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鼓励获奖学生积极申报人社部门核发的“老人照护”专项能力证书,通过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提升学生技能水平。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与“老年照护”“失智老年人照护”“老年康体指导”等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推动高质量就业。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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