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2040号提案的答复
闽教办案函〔2021〕126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1-09-26 17:44

   《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本进课堂进校园的建议》(20212040号)由我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深入实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系统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融入课堂教学。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中小学层面,开足上好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和语文、历史等课程,有机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高校层面,统一推广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文化概论》,相关高校开设了《<朱子家礼>与人文关怀》《福建历史文化简明读本》等选修课。

  二是融入校园文化。组织开展“走近名家、走近科学、走近经典”“名师讲座进校园”“闽风闽韵进高校”“乡土艺术进校园”等活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校园。开展“非遗进校园”系列活动,组织非遗传承人为学校师生举办剪纸、古琴、书法等培训班。全省绝大部分县(市、区)均开展以学校为主要阵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传承人进校园、进课堂活动。

  三是融入社会实践。依托我省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在朱子文化、妈祖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的传承保护中,开发研学旅行线路,在全省中小学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依托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遗址遗迹、地方戏曲、民间故事等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

  四是融入研究传播。培育建设40个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112所省级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培育)示范校,设立专项课题,开展校园文化优秀成果征集评选活动。在福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等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栏。利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资源,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省图书馆、省少儿图书馆常年开展“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活动,进一步延伸服务半径、拓宽传播途径。

  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当前,我省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进”工作还存在政策体系不完备、工作机制不健全、保障条件不充分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吸纳您的建议,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本、进课堂、进校园,进一步加强我省青少年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加强统筹谋划、系统推进。鼓励支持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研发相关教材、开设相应课程,有序推进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动高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增设国学经典、书法鉴赏等选修课程,邀请传统文化名家、非遗传承人等参与教育教学。组织编写福建优秀传统文化读本,推动大中小学校开设相关选修课或开展专题教育。

  二是创新方法载体,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和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等系列主题活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充分利用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在青少年学生中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鼓励高校成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校园社团,开展丰富活动,吸引学生参与。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教育教学,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科技感和亲和力。

  三是加大培养培训,提升教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实行中小学思政课特聘教师制度,有针对性地聘请党政干部、有关专家或非遗传承人定期到学校讲课或作报告。加强在职教师的培训,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轮训和专题培训制度,重点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适度扩大师范院校等相关高校思想政治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加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源头储备。

  四是强化机制建设,构建协同育人工作体系。把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情况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测评体系,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范畴,并作为遴选评估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省级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省级达标高中学校等的重要指标,鼓励学校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和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遴选建设一批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推动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遗址等公共文化机构的长效机制。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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