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基础研究和科研育人的建议》(20212111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十三五”期间,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多措并举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全省财政科技投入达576.8亿元,年均增长14.7%。一是支持高校承接更多基础研究项目。省财政累计安排科技计划经费15.6亿元支持高校开展基础研究,其中,2020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累计资助高校牵头的项目1674项,资助金额2.45亿元。二是加强省创新实验室建设。2020年省级财政下达资金4.8亿元,带动设区市和项目单位投入9.6亿元,全面启动建设光电信息、能源材料、化学工程、能源器件等4家省创新实验室,其中3家实验室为我省高校牵头参与建设。三是加大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设
立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经费,对全省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行补助,累计投入2.72亿元,资助580多家次,其中依托高校建设的平台达389家。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省级财政科技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部委政策资金支持,改革完善公办本科高校收费制度,完善省属高校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制度,积极支持本科高校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支持高校加快构建多渠道资金筹资机制,进一步增加办学收入,推动我省高校特别是“双一流”高校提高办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推动高校基础研究
近年来,我厅积极加强与省科技厅等省直单位的合作,汇聚各方优势资源和创新要素,共同推进高校加强基础研究。一是联合省科技厅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自2017年起,我厅每年出资500-1000万元,与省科技厅、有关高校共同设立联合“资金池”,用于资助我省本科高校承接更多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0年,我厅投入1000万元,省科技厅实际投入2979万元,总资金池近9000万元,高校项目获批1303项,较2019年增长57.5%。2021年,我厅继续投入1000万元用于联合资助项目。二是联合省科技厅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支持高校面向科技前沿和产业制高点开展颠覆性、引领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研究。2020-2021年,我厅连续两年均安排1000万元,联合省科技厅支持高校省科技重大专项。三是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布局。目前初步形成覆盖各领域、具有一定特色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为推动创新能力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提供重要支撑。四是加快培育高校科技创新团队。2018-2020年共支持66个高校科技创新团队,资助经费达1670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动高校加强基础研究,完善科研育人机制。一是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国家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承担更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二是会同省科技厅健全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创新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实施方式,稳定资助规模和资助力度。三是聚焦前沿科技和区域发展需求,培育建设若干个高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同时,强化引导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在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注重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吸引优秀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支持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例如,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工作中,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四是引导高校完善科研育人机制,支持和鼓励教师将研究成果向教学内容及时转化,提升教学质量。五是支持高校加强科技期刊质量建设,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引导高校坚持追求卓越、创新发展,推动学术期刊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三、关于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指导高校进一步破除“五唯”,突出质量导向,坚持分类评价,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着力激发高校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省人社厅制定出台我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提高各类人才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营造高校良好科研生态环境。
四、关于加强高校创新创业创造
我厅围绕打造“三创”教育生态体系的目标,从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等七个维度引导建设,着力培养创新型人才。一是成立全国首家创新创业创造教育指导委员会,遴选建设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17所,省级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建设基地50个。二是高质量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共设立9个省市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面积8万多平方米,8个基地各拨付500万元建设经费,1个闽台基地支持200万元建设经费。 三是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2015年,启动并立项建设49个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获批3个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化“三创”教育改革,构建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生态链,推进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和产教融合实践示范基地建设,强化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发挥“互联网+”大赛引领推动作用,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创新发展研究生教育,推进科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五、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近年来,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共同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2017年,我厅出台《福建教育系统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放管结合,通过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体系,加快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2019年,我厅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和省属科研院所创新发展政策贯彻落实的七条措施》,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措施。2021年4月,我厅牵头联合省委组织部等九个部门制定《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若干措施》,聚焦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新时代背景下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上面临的新问题,提出针对性、分层次和系统性的措施办法。
下一步,我厅将加快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的体制机制、平台载体、人才队伍、服务体系等堵点、痛点和难点。一是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指导高校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和奖励方案。二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指导高校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单位负责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免除单位负责人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三是加强高校成果转化机构建设。支持高校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服务咨询机构,鼓励高校引入具备资质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营体系建设。四是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汇聚全省高校技术成果,集聚各地、各行业发展需求,实现产业技术需求与项目成果的常态化精准对接,提升高校服务企业创新的针对性、有效性。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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