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管齐下构建学校急救普及新格局的建议》(20222134号)收悉,由我厅会同省卫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提出实施健康福建五大工程。其中“健康促进工程”明确要求普及应急救护技能,加大政府购买应急救护服务力度,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护技能培训队伍。2018年,我省出台《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方案》,将心肺复苏急救知识和技能引进课堂,从2021年开始将心肺复苏急救知识纳入我省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笔试范围。2021年1月,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2021〕10号),明确提出“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要求各地从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着手,推动体外自动除颤仪(AED)等社会急救设施设备的配备。2022年,省委、省政府把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我省应急救护培训、学校应急救护教育及公共场所AED配置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诚如您所说“我国公共急救意识和技能的普及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会同卫健部门进一步推动构建学校急救普及新格局,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切实保障青少年生命健康。
一是扎实推进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行动。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融入教学教育活动、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小学阶段,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科普宣教,树立敬畏生命、关爱他人理念。中学阶段,掌握基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学阶段,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技能,倡导救护志愿服务。将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纳入学生军训,切实提高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率。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二是加大教职员工救护培训力度。按照《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教职员工救护培训力度,到2030年,中小学教职员工接受救护员公益培训的师生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50。突出重点,积极推进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员工培训取证,切实提高意外伤害现场施救能力。对取得救护员证书的校医、体育老师、班主任等开展救护师资培训,培训合格的师资在军训期间等对学生进行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培训,提高学生避险、救护技能。
三是加快配备校园急救设施。校园将参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标准、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等,结合学校规模、环境、地势、交通、建筑等实际情况,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教育部门将加强与卫健部门、红十字会的配合,争取优先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配置AED,提高学校AED的配备率。
四是强化法律宣传形成共识。加强法律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公共场所紧急救助行为,理性对待可能出现的各种救助后果,为AED安装场所所在单位和使用人员实施应急救护提供法律保障和司法救助,努力形成积极学用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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