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2093号提案的答复
闽教办案函〔2022〕104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2-07-18 19:16

  《全力落实“双减”措施,优化课后延时服务的建议》(202220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一项“顺民意、暖人心”的民生工程,有利于减轻家长和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近年来,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厅积极推动各地各校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2018年,我省便按照“坚持自愿、公益惠民、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原则,联合多部门积极推动各地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为推进课后服务在更大范围内开展,我厅开展了课后服务扩面提质行动,并将课后服务工作列入省纪委“点题整治”项目,采取系列举措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中央“双减”文件印发后,省里对包括课后服务在内的“双减”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在课后服务时间方面,明确要求“工作日中午和傍晚两个时段原则上都应根据家长需求开展课后服务,傍晚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对学生的差异化需求,明确“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对丰富课后服务课程方面,提出“要结合学校优势特色、学生需求,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并保障学生每日1小时体育锻炼”。在保障教师权益方面,要求“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可实行“轮班”、“弹性上下班”等制度”。同时,我厅联合省总工会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课后时间、方式与内容,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鼓励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活动,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

  今年以来,我厅围绕全面规范课后服务管理,丰富服务形式与内容,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我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继续优化升级“一校一案”,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坚决防止“一刀切”。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日“2+N”课后服务模式(“2”即作业辅导和体育活动2项基本服务,“N”即科普、文艺、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拓展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您提出的“完成作业+各类兴趣班活动+延时看护”的课后服务内容模式,涵盖了家长和学生的各类需求,有利于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效。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继续督促各地各校,优化课后服务方案,根据学生和家长需求及学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课后服务时间与内容,着力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一是加强课后服务作业指导。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辅导,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面向学生开展答疑解惑,坚持因材施教,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并指导科学的学习方法。二是丰富拓展兴趣类活动。到2022年秋季开学,城区实现“2+3”(2项基本服务+3项拓展服务)课后服务模式的学校达80%以上,其他学校也积极创造条件拓展课后服务项目。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当地科普教育、文化旅游、历史文物、体育艺术、红色教育等方面寓教于乐的优质资源,满足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需求。三是整合各类优质课后服务资源。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聘请退休教师、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如非遗传承人、民间手工艺人及文艺、体育专业人士、科技工作者、大学生志愿者等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支持各地依法科学设定准入条件,结合实际和学校需求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形成“白名单”供有需要的学校选用。四是完善课后服务基础条件保障。加强经费保障,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大对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力度,完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督促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监管机制,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指导学校要建立学生和家长广泛参与的课后服务评价体系,为学生提供优质课后服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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