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123号提案的答复
闽教办案函〔2023〕106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10-25 14:44

  《关于推动中小学教师减负稳固教育“双减”基本盘的建议》(202321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善学校教学生态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教师减负工作,督查指导各地将教师减负作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集中开展清理整治。2021年以来,我厅每年均印发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严格清理规范,实行台账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同时,鼓励各地聚焦提质增效,丰富课后服务形式与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合理的激励和保障机制,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一是省级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需报省委办公厅列入省级年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计划,市级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需报市委办公厅(室)列入市级年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计划。二是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划制度,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由教育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杜绝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事务进入校园。三是推动各地加强课后服务保障力量,除本校教师外,积极组织教师跨校走教,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服务。推动各地加快依法科学设定准入条件,结合学校需求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形成“白名单”供有需求的学校选用。
  二、关于强化课后服务统筹的建议
  2021年,我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在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的同时,明确规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可实行“轮班”“弹性上下班”,并鼓励各地通过“调休”“AB岗”等举措,切实落实弹性工作制,让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可适当灵活调配休息时间,切实减轻教师压力。积极推动落实课后服务保障激励措施,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课时补助,具体标准参考当地编外合同教师课时补助标准或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结合课后服务形式内容,将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折算成教学工作量;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三、关于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议
  我厅积极推进办学管理机制改革,完善基础教育“省级统筹、市级指导、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县级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指导各地制定教育行政职权清单,明确规定教育行政权力职责范围、管理方式和运行流程,减少对自主办学的行政干预,为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创新拓展空间,推动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减负作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教师减负工作。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职称评价标准,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健全符合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教学工作量和教育教学实绩考核,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论文和课题等评价教师,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有关要求,我厅积极会同省人社厅,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开展调研论证,认真研究《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修订有关事项,持续推动职称评审破“四唯”,立“新标”。
  四、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在职教师培训力度,促进教师成长。比如针对职业教育教师开展课程实施能力提升、1+X证书制度培训、信息应用技术能力提升等相关培训和指导,着力提升在职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班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骨干力量,我厅历来高度重视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教师担任班主任的积极性。一是进一步强化担任班主任在职称评聘、评选评优等方面的刚性要求,如在职称评聘中明确要求将担任班主任经历及年限作为参评中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在2022年福建省特级教师评选中明确要求必须担任5年以上班主任等;二是完善省、市、县三级班主任全员轮训制度,将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整体计划,“十三五”期间省级共培训万名骨干班主任。三是引导各地明确在学校原绩效工资方案不变前提下,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加大幅度提高班主任岗位津贴。
  五、关于促进编制集约使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持续强化事业编制资源统筹,通过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调剂等方式加大保障教育领域用编需求,省市县编制部门统筹调剂4万余名事业编制用于解决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缺编问题。2021年全省先后调剂编制31135名,其中省级13900名、市级8984名、县级8251名,有力保障中小学师资补充需求。2018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小学高级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初中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5提高个百分点。幼儿园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整为1:5.5:3.5,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参照初中确定。上述新的岗位结构比例较原规定有了较大提高,中小学中高级岗位职数已实现较大幅度提升。同时,在职称评聘中,明确对校级领导申报高级职称名额比例进行限制,进一步向基层一线教师和乡村教师倾斜。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一是持续推进对进校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的全面清理和规范督查,严格落实目录清单制度;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予以严肃问责。二是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弹性上下班等制度,并积极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扩充课后服务师资力量,在丰富课后服务内容的同时,减轻教师压力和负担。推动各地建立合理的取酬机制,及时调整绩效工资核定办法,按规定足额发放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补助,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激励机制,将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三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业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将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层级跨市县调剂力度,并持续对其他事业单位的编制进行统筹。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师工作的关心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