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9-03-13 16:36

  2019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1名教师。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招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晋安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我省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招聘范围。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报考1个岗位志愿。
  (二)报名方式
  本公告所有岗位均采用网络报名办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4日(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网络报名前均须随带规定的有关材料先到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大院晋安区教育局,下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报名,现场报名所需报名表可从本公告附件3直接下载,自行电脑录入打印),审核通过后再行网络报名,凡未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含各附表下方“其它说明要求”)和《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中的说明,按网上提示要求,认真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大专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填写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可参考《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详见本公告附件2 。尚需结合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并以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为准提交。《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提交有关报名材料。
  (四)报名资格初审
  1、所有岗位由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并将审核结果报区人社局备案。
  2、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网络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随时跟踪留意后续情况。
  3、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及录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须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4、应聘教师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凭证。
  (五)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以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人数为准)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所有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为4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注明为准。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jaq.fuzhou.gov.cn/,下同)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审核
  所有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网络报名前,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视为面试资格审核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四)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中打“★”的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聘(第二轮补充招聘具体事项根据省教育厅安排,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安排及具体办法等另行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五、加分政策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办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19 年8月16日。
  七、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83994197
  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八、其它
  1、本次招聘工作由晋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晋安区教育局(电话:83994197;传真:83611629。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根据《晋安区教育局 中共晋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晋安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榕晋教〔2018〕454号),为缓解部分晋安区属学校缺编及师资紧缺困难,今年我区拟计划继续通过笔、面试办法招考编外合同教师若干名,笔试成绩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19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具体招聘计划另行通知。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区人社局与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晋安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
  2、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3、2019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教师现场报名表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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