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专任教师方案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9-03-13 16:42

  福建省直屏西幼儿园、屏东幼儿园、广厦幼儿园、象峰幼儿园系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因教学需要,拟于2019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号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年 龄

专业

学历学位

1

幼儿园幼儿教师(象峰、广厦、屏西、屏东幼儿园)

6名

25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

幼儿园幼儿教师(屏西幼儿园)

 

1名

 

25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美术(学)、美术教育、学科教学(美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注:参加报考的人员仅限报考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岗位的其中1个相应岗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gswglj.fujian.gov.cn/)、福建省教育学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http://jszk.eeafj.cn/index.html)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4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笔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通畅。
  2.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笔试的报考人员仅限报考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岗位的其中1个相应岗位。
  3.资格审查: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关注2019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招聘考试时间安排,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与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为40%和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照全省统一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总分要求为150分,最终折算为百分制)。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笔试:应聘人员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笔试总分为总分为150分(按全省统一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总分要求,最终折算为百分制)。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报考幼儿美术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小学美术。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资格复核事项,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复核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务必按相关要求本人亲自前往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508室(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内)报到并提交现场复核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复核。面试人选应提供如下材料:
  ①《2019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贴上1寸免冠近照,诚信声明处需本人签字)和同版1寸免冠近照3张。报考人员所留手机号码或座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畅。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2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的,应提供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若确定为面试人选及考核、体检人选的,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否则作为“报考资格不符”,即取消体检资格)。
  ④已参加工作的(聘用人员或已办理人事代理),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本人应做出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以上提交的材料与网络报名提交信息不实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作为“报考资格不符”,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担任幼儿园教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等。
  4.面试时间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及时通过其门户网站或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面试时间、面试程序和要求。
  5.综合成绩排名
  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6.面试事宜通知
  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gswglj.fujian.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局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历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照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事业编制。拟聘为岗位1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聘用至省直象峰幼儿园(综合成绩第1)、省直广厦幼儿园(综合成绩第2)、省直屏西幼儿园(综合成绩第3、第4)、省直屏东幼儿园(综合成绩第5、第6)。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自办理好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产生的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全部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
  十、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846649、87808713
  联系人:张老师、邓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对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监督电话: 0591-87839706(管理局机关纪委)、0591-87821262(管理局人事处)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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