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关于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9-03-14 10:16

  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师资配置,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延平区农村学校选调30名教师到城区缺编、缺学科的学校任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共30个岗位。其中,初中英语2个、初中思品1个、初中地理1个、初中化学1个,小学语文11个、小学数学5个、小学英语1个、小学音乐1个、小学体育2个,幼教5个。具体分布学校如下:

学科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思品

地理

化学

幼教

合计

延平区实新城分校

2

 

 

 

 

 

 

 

 

2

延平区实学正荣分校

1

 

 

 

 

 

 

 

 

1

学科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思品

地理

化学

幼教

合计

延平区实验小学迎宾分校

1

 

 

 

 

 

 

 

 

1

南平师范二附

1

 

 

 

 

 

 

 

 

1

南平市扬真小学

1

 

 

 

 

 

 

 

 

1

南平市流芳小学

1

 

 

 

 

 

 

 

 

1

南平市东山小学

 

 

 

 

1

 

 

 

 

1

福建省南平市水南学校

 

 

 

1

 

 

 

 

 

1

福建省南平市新光学校

1

2

 

 

1

 

 

 

 

4

南平第二实验小学

1

 

 

 

 

 

 

 

 

1

南平市东坑中心小学

 

 

1

 

 

 

 

 

 

1

南平市黄墩小学

 

1

 

 

 

 

 

 

 

1

福建省南平市建溪学校(小学部)

2

2

 

 

 

 

 

 

 

4

福建省南平市建溪学校(中学部)

 

 

2

 

 

1

1

1

 

5

延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五中原址新办幼儿园)

 

 

 

 

 

 

 

 

5

5

学科合计

11

5

3

1

2

1

1

1

5

30

 

  二、选调范围

  延平区农村学校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师德师风表现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②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经查实有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

  (二)教学业绩合格:2017-2018、2018-2019两学年担任区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的教师,教学成绩及格率每学年第二学期名次应在教研片前60%方可报考相应学科;其余学科(含幼儿教育)教师,2017-2018、2018-2019两学年奖励性绩效考评分数每学年应位列学校前60%。

  (三)年度考核合格:2014年9月至2019年8月5个学年年度考核合格(2018-2019学年度由学校先行把关确认是否合格)。

  (四)年龄:不限。

  (五)学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中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报名截止日前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否则视为学历不达标。

  (六)报考岗位:除中学教师可跨报小学岗位外,其他按相应学段报考。中学教师报考小学岗位应作出书面承诺,选调后若因无相应教师资格证和职称,影响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教龄:在延平区农村学校任教五年及以上,即2014年9月以前(含9月)进入延平区农村学校任教。

  (八)取得报考资格的教师要坚守工作岗位,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若查实为了备考而请假,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九)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

  四、加分政策

  根据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延平区提高高山边远学校教师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延教〔2014〕152号)规定,在巨口、赤门、洋后三个边远乡镇学校实际工作累计满5年及以上现仍在这三个边远乡镇工作的教师,符合选调进城任教考试条件的,笔试总分加3分,累计工作未满5年不加分;到这三个边远乡镇学校支教,符合选调进城任教考试条件的,支教1年笔试总分加0.5分,支教2年笔试总分加1分,支教3年及以上的笔试总分加2分。

  五、报名事项

  (一)报考学科

  报考学科按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学科,或按教师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学科,每人限报考一门学科。

  (二)报名办法

  1.报考时间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3月15日,需先向所在学校报名,并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上交的报名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并承担有关责任。

  2.学校上报审核的报考材料。学校初步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后,按选聘岗位的学科顺序填写《2019年延平区选调农村小学教师进城任教考试资格审核表》(附件1),并于3月18—19日按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2)将上述表格和教师提交的材料送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3.网络平台报名。经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内(系统关闭前)由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选报岗位时,报考类型选择“委托考试”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三)报考收费(网上缴费)

  报考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最迟应在3月24日之前上网交清报考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在4月13日前通过网络报考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报考者进入考点的凭证。

  六、考试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

  (一)笔试科目安排

  报考选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中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4月14日

  笔试地点:南平市区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个人准考证(准考证由参加选调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

  参加笔试的选调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三)成绩公布

  报考者可于5月13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四)考试纪律

  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本资料等可能影响公正考试的用品参加考试。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违规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选调办法

  (一)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延平区教育专栏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城区学校岗位名额择优依次聘用,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用人学校。

  (二)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和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所空缺的岗位,在同学科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笔试成绩相同者,根据2014年9月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及省级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教育厅及南平市级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南平市教育局及区级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4.区教育局及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出现并列情况者,则获得综合性表彰中级别高、次数多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选调。

  八、手续办理

  中小学选调人选确定后,将于8月下旬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但本人必须在原学校再任教1学年(2019—2020学年)后到调入学校任教;延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五中原址新办幼儿园)因无机构名称和编制,待机构编制确定后办理调动手续,但新园开班后应到岗任教。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6988772。

  附件:1.2019年延平区选调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任教考试资格审核表

  2.农村学校上交报考材料及审核时间安排表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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