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医药卫生类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教师及实验员岗位(岗位代码01~21)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22~23)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01 |
助产教师 |
1 |
妇产科学、围产医学与胎儿学、临床护理学、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妇幼保健医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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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教师 |
1 |
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学)、基础教育学、幼儿教育、早期教育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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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老年保健与管理教师 |
1 |
护理学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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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药品经营管理 教师 |
1 |
药学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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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药理学教师 |
1 |
药理学、药学、药剂学、生药学、医学药理学、医用药理学、医学基础药理学、分子药理学、临床药理学、临床药学、临床药物治疗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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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药物化学教师 |
1 |
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学、药剂学、生药学、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化学制药(技术)、食品安全与药物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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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康复教师 |
1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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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生理学教师 |
1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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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医学检验技术 教师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方向)、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方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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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教师 |
2 |
集成电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与)技术、电子信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工程技术、康复工程(技术)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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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学影像技术 教师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方向、放射治疗技术方向)、医学影像技术(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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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眼视光技术教师 |
1 |
眼视光学、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眼科学、临床医学(眼科学方向、眼视光医学方向)、眼视光技术、眼视光医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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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共卫生管理 教师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卫生管理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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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教师 |
1 |
大数据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科学与工程、大数据管理及应用系统开发、大数据与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分析、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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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医学美容技术 教师 |
1 |
临床医学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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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健康管理教师 (健康管理 营销) |
1 |
市场营销(管理)、市场营销学、营销管理、社区服务管理、企业管理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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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健康管理教师 (妇幼健康 管理) |
1 |
妇产科学、中医妇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中医康复(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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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体育保健与康复教师 |
1 |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教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康复(学)、学科教学(体育)、体育教学、体育教育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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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法学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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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健康管理系实验员(医药类)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化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取得高校实验系列或卫生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或持有与岗位相关的技师(二级技术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医疗类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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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健康管理系实验员(健康促进类)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心理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取得高校实验系列或卫生技术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或持有与岗位相关的技师(二级技术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医疗类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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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辅导员 |
4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教育学类、医学类、心理学类、卫生管理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男性 |
需入住男生公寓 |
23 |
辅导员 |
4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教育学类、医学类、心理学类、卫生管理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女性 |
需入住女生公寓 |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信息,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学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8:00—2022年5月20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及时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一)考试
1.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笔试时间拟定2022年5月22日9:30-11:0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19)采取试讲的面试方式;实验员岗位(岗位代码20~21)采取实验操作的面试方式;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22~2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性,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原则上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22~23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3.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2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福建健康码”。
(二)做好防疫准备。考生所持“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试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以考试前以我院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为准。
(三)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关口366号,邮编:350101
电话:0591-22869963 黄老师、0591-22869970 江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22869962(学院纪委办)。
附件: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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