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和《2023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方案》等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并经学校研究决定,确定李馨、阚彤2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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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姓名 |
成绩(按公告比例折算) |
排名 |
考核、 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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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教师 |
李馨 |
26.08 |
55.08 |
81.16 |
1 |
合格 |
19 |
眼视光技术教师 |
阚彤 |
27.76 |
54.60 |
82.36 |
1 |
合格 |
备注:两位同志因怀孕延迟。该方案其他拟聘人员已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7日。
如有异议,请与省教育厅人事处、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联系。
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091359
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532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91—22869920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591-22869962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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