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责任清单的通知
闽审改办〔2015〕191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5-07-01 11:2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62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明确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责任事项共 148项,其中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4项。

  各部门要按照责任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不按责任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未列入责任清单的其他职责,仍按“三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责任清单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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