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部)属高校,厅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我厅开展了“保平安、迎大庆”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法〔2016〕38号)要求,此次专项检查派出由委厅领导带队、随机抽取的15名检查人员组成的5个专项检查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九市一区”教育局和省属学校进行随机抽查,共抽查19个县(区)教育局、90所学校(按5%抽取)。主要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于书记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近期有关会议精神情况;部署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部署推进学校“三防”建设情况,中小学封闭化管理、配备专职保安员、一键式紧急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工作完成情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强化应急准备、值班值守等工作情况;实地检查学校食堂、宿舍、在建工地和校园周边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方面。各地各校深刻吸取湖北恩施9·2涉校案件的教训,及时贯彻落实近期有关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防范学校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各地各校在开学期间部署开展了安全隐患检查,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防”建设、校内生活设施和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等方面进行摸排,降低学校安全风险。
(三)安全基础保障提升方面。各地各校立即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备,完善安全防控设施设备,补齐校园技防短板。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四)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方面。各地各校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公共安全领域“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落实校园及周边重点人群安全管控、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安全防控和重点时段安全稳控,防止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五)学生安全教育演练方面。各地各校于开学初认真上好“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开展防火、防爆、防灾、防不法侵害等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存在短板。目前全省中小学封闭化管理率99.8%,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99.6%,中小学一键式紧急报警及视频监控联网率97.7%,城市幼儿园一键报警及视频监控联网率97.4%,与公安部和教育部提出年底前达到100%的要求存在差距。一些学校一键式紧急报警设备存在无信号和无人接听等问题,个别学校尚未配备专职保安员,保安员存在年龄偏大、工资偏低等问题。
(二)学校重要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些学校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消防设施损坏,逃生标志指示有误;学生宿舍楼强电和弱电未完全分开布线,宿舍使用高功率电热水壶、电吹风等电器;学生食堂和宿舍等重要部位存在电动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隐患。
(三)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部分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工作不够规范,食品留样记录不够完整、监督不够有效;食堂从业人员在食品加工、售卖时未戴口罩;生、熟食品未分开存放,食堂主食未离墙离地贮存。
(四)校园周边存在交通、食品、治安安全隐患。一些学校校园周边存在无证摆摊设点、非法车辆营运学生等乱点乱象,导致校园周边交通、食品、治安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确保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进一步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紧盯易致群死群伤的涉校涉生安全风险,重点整治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以及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将学校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三是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基础保障。切实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配齐配强安全保卫力量,完善安全防控设施设备,补齐校园技防短板,确保中小学封闭化管理率、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实现100%。
四是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非法营运车辆、无证经营食品摊贩等乱点乱象,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风险防控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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