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测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领域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教法〔2021〕2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测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23〕8号),为及时掌握我省“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把质量关,促进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我厅组织对2023年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职业院校进行抽查监测。现将抽查监测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方式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检查组成员,对所属试点职业院校随机选取1所高职院校、1所中职学校进行抽查,总抽查比例不低于5%。
二、抽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抽查监测的通知》要求,本次抽查内容包括:2023年试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建立1+X证书制度试点专项工作机制情况;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人才培养融合情况;试点工作推进“三教改革”进展情况;实施高质量职业培训情况;教师参与1+X师资培训情况;参与试点工作的教师激励制度建设情况;统筹规范管理试点经费情况;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情况;试点工作特色与创新情况;试点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与违纪违规行为等。
三、抽查情况
全省共抽查试点职业院校19所,其中高职院校9所、中职学校10所,对试点院校按优秀、合格、整改、取消参与试点资格等4个档得出抽查结果。其中,“优秀”8所,“合格”11所。本次抽查监测结果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向有关试点院校反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X证书试点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要求,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试点工作定位,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机制,改善实训条件,提升师资水平,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三教”改革,切实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
二是贯彻落实试点工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校内相关制度,加强对各试点证书的实施情况日常监测和跟踪管理,根据学校实际科学统筹安排试点工作。
三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试点工作中的问题认真自查自纠,立知立改,及时整改,并将试点工作纳入院校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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