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2022年版)》的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01-31 22:31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了《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2022年版)》(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评估办法》的修订背景 

  实施高中达标评估,是推动普通高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整体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对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教育评价、育人方式、考试招生等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做出贯彻落实部署。2018年秋季我省启动新高考改革,2020年秋季开始实施新课程方案、新课程标准和使用新教材,教育部2021年底出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中央和省里有关教育综合改革系列政策的出台,全面开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新征程,高中达标评估机制作为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顺应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对我省2017年版高中达标评估办法进行修订,引导地方和学校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教育投入、聚焦教育治理、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估办法》的主要内容 

  文件分正文和附件两大部分。 

  正文部分主要是“评估办法”,分为指导思想和目的、基本原则、申报资格和评估合格标准、基本程序、评估专家的组成、达标高中的责任、达标高中的管理七大内容。 

  附件部分主要是评估标准、自评表、申报表及有关附录,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评估标准。该标准分一级、二级、三级呈现,包括评估指标、评估项目、各项标准、项目备注,评估标准后附设指标说明,就相关项目及标准进行细化说明。 

  三、《评估办法》的主要修订情况 

  (一)重构评估体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教育综合改革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有关高中教育文件精神,进一步对接《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对评估体系作了重新架构,从学校管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特色建设、五育并举、校园设施、教育装备及奖励等9个方面,统领30个相应的评估项目。 

  加强党的建设。将“党的建设”单列为评估项目之一,旨在引领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突出“五育并举”。将“德智体美劳”分别作为评估项目进行考核,引导学校树立科学质量观和正确办学理念,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除此之外,还将“心理健康教育”单独作为评估项目,引导学校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 

  重视课程实施。除了在“课程管理”项目中对课程实施提出整体的规范要求,还在“五育”下设的各项目以及“领导班子”“教师配备”“教师素质”“心理健康教育”等项目中明确课程管理及实施的要求,促进学校进一步重视课程管理与实施,落实国家意志。 

  )优化评价标准一是统筹一致性和差异性要求。在评估标准上,在党建、德育、安全、心理健康、劳动教育、教材教辅管理等方面保持各级别标准的一致性。同时,在其他评估项目、指标上,则体现了各级别学校的不同要求,在定性定量等方面体现一定的差异性。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和适用原则。根据国家及省里近几年出台的关于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装备、体育艺术卫生心理装备、图书馆装备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备要求,引导学校根据发展需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同时坚持适用原则,避免过度追求“高”“全”“新”。三是增强标准规范性与可操作性。在加强评估标准规范表述的同时,充分考虑基层和学校的操作性需求,结合以往评估的工作经验,此次在备注和指标说明方面,就相应指标进行详细说明解读,引领地方和学校正确理解、精准实践、以评促建。 

  咨询电话:0591-8709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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