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教安〔2011〕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宿舍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生人生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人员密集的场所,也是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地方。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事关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承担起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的领导责任。要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将学生宿舍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重点区域,采取切实措施,全力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重视抓好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检查制度,坚持经常性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整治隐患、消除隐患。要规范建立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报告、落实整改制度,建立“一楼一层一室”安全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要重点抓好学生宿舍安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报警装置、消防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栓、灭火器等是否质量合格、数量充足、安装规范、布局合理、功能完好,且有专人维护。凡有学生住宿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从严管理,要安排经过消防业务培训的保安员专门负责学生宿舍消防工作。

  2、要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用电、用气、用火管理工作是否到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购和安装学生宿舍床铺、热水器、空调、饮水机等设备,并实行专人监管和维护。防止违规布线、电线老化和线路超负荷使用。学生宿舍内除必需的空调、电风扇和饮水电器取电插座外,不装不留其他插座,不允许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其他电器。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和其他违禁物品带入宿舍。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蜡烛、打火机、火柴,不得燃点蚊香、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吸烟和饮酒。

  3、要重点检查宿舍楼道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设置全封闭式门窗和护栏,已经安装各种防盗网和闸门的,必须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存在问题的要立即整改。除日常生活必需的少量物品外,宿舍内不存放其他物资。宿舍走廊、楼梯和天台不得堆放杂物,宿舍出口和阳台逃生门(窗)不得锁闭,确保学生行走和疏散畅通无阻。

  三、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要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问责制度。学校主要领导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寄宿制学校要明确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校级责任人、中层干部责任人和各个环节、部位的具体责任人,并在宿舍区内张贴公示。要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学生宿舍管理职责分工和各工作岗位的管理目标、工作要求,做到见人知岗位责任,见设施、见岗位知责任人。要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问责办法,对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力而造成安全隐患者,要进行问责。对因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者,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2、要加强学生宿舍值班制度与安全检查制度建设。各寄宿制学校要严格实行学生宿舍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规定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值班人员应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校医、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生管老师)等。要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日常安全例检制度,明确规定检查范围、时间和责任人,并及时汇总和通报检查结果。要建立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严格实行安全隐患和事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学生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征兆,要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对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和应急处置措施。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还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学校要加强对校外租借的学生宿舍和学生校外租房的安全管理。

  3、健全和完善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应急预案。各寄宿制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各校都必须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和落实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和门卫制度。要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严格门禁制度。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要在学校值班室登记后并在自己孩子带领下方可进入学生宿舍。要建立学生宿舍人员疏散预案和传染病、急症、地震、火灾等伤害应急处置预案。学生宿舍一旦出现险情、传染病疫情或急症、受伤等情况,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逐级报告,同时通知学生家长、联系卫生防疫部门或医院,并按照专业指引进行处置。

  4、强化生管老师的工作职责。学校的生管老师承担着在校寄宿生课余时间的思想教育、生活指导和安全管理等职责,各地各有关学校要按规定配齐配强学校生管老师,落实好生管老师待遇,加强培训考核。要强化生管老师日常安全管理职责,充分发挥生管老师在做好寄宿生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寄宿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等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5、要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作用。各寄宿制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监督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防范和自我管理能力。要在寄宿生中设立宿舍“安全劝导员”、“安全监督员”,培养一批宿舍安全管理骨干,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可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做好消防安全教育、隐患监管、险情报告、应急疏散和扑灭初起一般性火灾等工作。让学生宿舍真正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安全场所。

  四、扎实抓好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校安全教育与安全演练工作。要运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宣传栏、板报等多种渠道,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特别要重视加强寄宿学生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治安防范、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训练,让每个学生都能“三懂”、“三会”,熟练使用手提式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一般性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本领。要在学生宿舍区设置安全橱窗或专栏,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每学期举行一次宿舍安全疏散演练,培养学生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引导学生自觉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增强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要在宿舍楼梯、走道显著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对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尤其要加强教育,特别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疏散逃生应急演练训练,确保学生会报警、会逃生,宿舍管理人员能够有效组织学生疏散。

  各地各有关学校要迅速组织专项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先进经验。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人员深入部分地区和学校进行检查,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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