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工作的通知
闽教财〔2012〕1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实施教育惠民工程,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并将其列为201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从2012年春季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

  二、免作业本费管理办法

  (一) 建立以县为主的管理机制。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作业本费工作,采取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小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的实施管理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构。各市、县应成立由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本地区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作业本费工作。

  三、享受免费提供作业本学生数的核定办法

  每年年初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应根据上年度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生数,核定免费提供作业本学生数,严禁虚报学生人数。各县(市、区)核定的享受免费作业本费学生数应上报所属设区市审核汇总后,由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以便安排下达免作业本费省级补助资金。同时,各市、县(区)应于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前填报《××××年享受免费提供作业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数及资金收支情况表》(详见附件),由各设区教育局、财政局汇总并盖章后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各一份。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到教育厅财务处邮箱fjjytjc@tom.com

  四、免作业本费资金筹措及管理办法

  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作业本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比例分担,专项资金的申请及使用严格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作业本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配套资金,以确保免作业本费工作顺利开展。

  五、免费提供作业本工作要求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作业本的采购必须以县为单位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以确保免费提供的作业本制作质量和数量统一规范。

  (二)免费提供作业本应根据课程需要进行供给,以保证学生正常学习需要,决不允许按钱供给或出现边免费、边收费现象。

  (三)免费提供的作业本封面的左上角统一标注“此作业本由政府免费提供”字样。

  (四)各市、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免费提供的作业本的配备标准,包括数量、纸张要求、封面要求、印刷要求、装订要求、质量要求和包装要求等,原则上标准不得低于收费前标准。

  六、加大检查监督

  每学期开学前,各设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要组织人员对所属各县(市、区)享受免费提供作业本学生数、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招投标情况、生产情况、配送情况等进行检查。各市、县(区)有关单位(学校)要主动接受审计、财政、教育、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出现边免费、边收费现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也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组织人员对各市、县(区)免作业本费工作实施情况、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的或违规使用免作业本费专项资金的市、县(区)将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年享受免费提供作业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数及资金收支情况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二月五日

     闽教财201211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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