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闽教体〔2018〕14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直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基础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我厅组织专家研制了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