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教规〔2024〕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部署,我厅结合全省中小学食堂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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