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4-0202-2014-00442
  • 备注/文号: 闽教财〔2014〕46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11-1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11-10 15:46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目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已成立福建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省教育厅。现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能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王国才 福建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兼)

  副主任:张文东  福建省教育装备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柳树青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处长

  王仁渠 福建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黄建顺  福建省教育厅督导处处长

  陈祥祯 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吴吓凤  福建省教育厅规划处处长

  陈明庆  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戴  颖  福建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林海峰  福建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

  林冬青  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何光辉  福建省教育装备管理办公室调研员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指示,拟定具体工作目标,组织指导各地编制规划并制定我省建设规划,推进项目顺利实施,检查督导实施进度和绩效考评,推广先进经验,推动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等。

  各设市(县、区)教育局须向所属人民政府建议成立相应的市、县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要求,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地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工作。各地成立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等情况)请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福建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何光辉  林星炜

  联系电话:0591-87091311  87091530

  传    真:0591-87827231

  电子邮件:fjsbrx@126.com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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