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04-0202-2023-00116
- 备注/文号: 闽语〔2023〕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教育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08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和测试站点标准化建设,经省语委办组织专家评估验收,决定设立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莆田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宁德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和三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三明工贸学校备用测试点(简称:“三明工贸学校备测点”)。
上述新增设立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在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应严格执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接受省语委办业务指导与监督,定期向省语委办报告工作,聘任测试员名单应报省语委办审批。新增站点所在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测试站点前三次开展测试时,派出专家予以帮助指导,以保证测试质量。三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负责三明工贸学校备测点使用管理与建设维护。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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