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 2025-01-26 15:30

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http://jyt.fuji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建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办联系。

  联系电话:0591-87091245;0591-87870590(传真);

  电子邮箱:jytbgs@fjsjyt.cn;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

  邮政编码:3500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为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主动公开文件171件,发布财政资金信息56条、人事信息39条。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0件,适时修改11件,废止39件,新增规范性文件4件。作出行政许可3件,新增1项,取消6项,调整6项权责事项。公开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装备产品”“全省校车交通安全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和新生学籍注册工作随机抽查情况”等3项双随机抽查结果,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共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44件,涉及义务教育课后服务、院校设置、基础教育规范年、招生考试、中小学膳食经费管理、校服采购、近视防控、教育统计等方面,均依法依规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设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点题整治”等专栏,围绕中心工作、公众关注热点做好信息集中公开。加强公共数据开放,2024年,累计发布各类统计数据5条,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开放数据28项,推送开放数据4.32万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启动附件在线浏览、政策文件库、网站适老化改造等功能模块改造升级;完善网络安全监测体系,做好网络安全漏洞通报、处置和分析。强化新媒体矩阵传播,《福建教育报道》共完成98期节目播出,“福建教育微言”全年推送文章3068篇,阅读数2190万余次,关注度持续上升。

  (五)解读回应情况。围绕公众关注的职称评价、人才遴选、食品安全、考试招生等重大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稿6篇,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开展在线访谈14次。增强政民互动,围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教育强省建设”“福州地区大学城高校教学资源共建共享”“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十五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征集意见并反馈结果10次,发起网上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13次。回应公众热点或重大舆情28次,答复在线咨询问题3433条,接听咨询电话超9500余次。

  (六)强化监督保障统筹推进厅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将电子政务、网站建设、政务公开纳入机关作风建设与绩效管理。举办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专题网络研讨班,提高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各部门责任。强化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及时改进工作,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9

19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3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1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2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4

3

0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1

1

8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对照2023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情况,我厅针对线下主动公开渠道、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网站适老化改造方面作了进一步改进优化。目前,我厅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的主要不足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依申请公开线下渠道保障不够到位。2025年,我厅将结合工作职责,一是重新梳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动态更新;二是进一步提升网站便民化功能,方便公众信息查询;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推动教育政策二次传播,提高政策知晓度;四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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