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教育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闽教办综〔2018〕2号
发布时间:2018-03-15 10:44

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以及省政府和教育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厅编制了《福建省教育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现予公布。

  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把本目录所列事项作为向社会公开的底线;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需要变更的内容,并按照统一安排更新目录;要进一步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透明,充分利用我厅全媒体矩阵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提高公开实效。

  下一步,我厅将围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7〕4号)和本目录公开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请各处室(单位)积极推进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

厅信息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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