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汉字书写现场赛的通知
闽语办函〔2023〕6号
来源: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时间:2023-07-18 16:36

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单位),省语委成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福建省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及组织参加国赛的通知》(闽教体〔2023〕11号)要求,福建省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赛线上评选已经结束,定于2023年7月13日在泉州师范学院举办现场比赛。经线上评选,选出912位优秀选手参加现场决赛,现将现场赛选手名单予以公布,并请各设区市(含平潭)教育局、各学校、各语委成员单位通知并组织好属地选手按照下面相关要求准时参赛。 

  一、比赛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比赛开始时间为7月13日14时,选手提前15分钟进场,比赛时长:硬笔组为1小时,软笔组为1.5小时。 

  2.比赛地点:泉州师范学院陈伟利体育馆(硬笔)、泉州 

  师范学院俊秀东楼书法室(毛笔)。报到地址:泉州市东海大街398号。 

  3.联系人:钟巧玲老师,电话:157****0208。 

  二、报到时间、地点 

  所有参赛选手于7月13日08:00-13:00到泉州师范学院特教楼第一层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赛。 

  三、参赛要求 

  1.书写形式、内容按照闽教体〔2023〕11号文件执行,且与线上提交作品一致。 

  2.参赛选手携带参加本次书法赛线上提交作品的原件、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须提供户口簿)报到,报到时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发给“参赛证”和“参赛须知”。各参赛选手要认真阅读“参赛须知”,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和管理,各设区市带队老师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属地参赛选手通知与管理工作。 

  3.比赛时,参赛选手按提交作品原样(带原件作品到比赛现场)重新书写一份作品,专家评审以现场书写作品为准。书写的作品字数较多的,硬笔作品至少须完成书写50字以上、软笔作品须完成书写28字以上。 

  4.书写内容要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书写内容不得有传播宗教信仰的意图。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或纠纷。 

  5.作品中出现错字,直接淘汰,即记“0”分;出现遗漏字,酌情扣1~15分。硬笔书写作品应完整,不能错字、漏字,有落款,正文、题签、落款都必须是简化字(规范汉字),不得繁简混用,钤印在作品上的印章可以用繁体字(篆刻)。毛笔书写作品要求通篇不可繁简混用,书写繁体字时尽量选择经典碑帖中习见的写法,不鼓励以偏僻字取胜的做法。 

  6.比赛结束后,原作品和现场书写作品切勿带走,并排展开放置在书写桌上,左边为原作品、右边为现场书写作品,若作品面积过大,可重叠放置。现场书写的作品,经评审专家评议鉴定与原提交作品笔迹不一致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比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7.赛事组织方现场备有墨、纸(普通宣纸和A4纸)等基本工具供选手选择使用,硬笔选手须自备硬垫板,其它所需特殊工具(笔墨纸砚、毛毡等)也请各自准备。比赛前,赛事组织方将会在每张比赛用纸作好标记,选手不得使用没有标记的纸张书写,也不得在已经书写的纸上补印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书写过程中需要更换纸张的,须由组委会工作人员盖章确认后才能开始书写,否则视为无效。 

  8.未到现场参赛的选手,视为弃赛。弃赛者将不能获得省赛任何奖项和国赛参赛资格。推荐参加国赛的选手,不得主动放弃参赛资格,否则,将取消所获省赛一切奖项,并取消该选手三年内参加省语委举办的竞赛活动资格。 

  四、报到要求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本地中、小学生集体带队前往报到,带队老师人数控制在生师比10︰1之内(向上舍入取整)。请各地教育局于7月10日前将带队教师(附件2)发送至邮箱:2905338350@qq.com。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市语委办)通知属地大学生组、教师组及社会人员组参赛人员自行前往报到。省语委办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发送到选手报名手机上通知所有入围选手。 

  五、其他要求 

  1.比赛现场允许各设区市1名负责人(发放观摩证)进入赛场观摩、监督,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赛场。观摩人员不得为选手提供书写便利,否则将被视为违规,清除出赛场。 

  2.本次赛事原则上只负责保障参赛队员、带队教师7月13日午餐(家长及其他陪同人员用餐请自行解决),不安排住宿。选手及带队老师、参会人员等往返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福建省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现场赛入围选手名单 

  2.带队教师和语委办负责人回执单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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