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软件高职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动我省软件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快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第一线迫切需要的高素质软件职业人才,现将福建省软件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福建省软件高职教育软件开发类、IT系统管理与支持类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校应结合办学实际,根据软件高职学生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认真制订软件高职学生实训方案并开展实训基地建设,保证学生实训时间、实训项目、实训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部分院校如按要求尚不能自行组织实训基地建设,可向我厅提出申请,由我厅作出安排。2006年上半年,我厅将对各院校软件高职教育实训基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建设进展情况检查,对达不到建设标准要求,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院校,我厅将取消其软件高职教育专业的办学资格。各校应于
福建省教育厅
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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