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5-11-06 08:28

各本科高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教高〔2015〕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在编制“十三五”专业规划和专业设置调整方案中,积极探索高校和涉外部门、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行业企业协同培养非通用语种人才新机制,创造条件优先开设相关专业。

  附件:教育部关于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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