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章程执行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法〔2016〕6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6-10-18 12:30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了解各高校章程执行情况,我厅定于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有关高校章程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及方法见《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章程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闽教办法〔2016〕4号)。

  各有关高校请于10月20日前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591-87091364,电子邮箱:jytfgc@fjedu.gov.cn。

  附件:1.检查组成员

      2.2016年福建省高等学校章程执行情况索引

      3.日程安排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1

抽查组成员

  1.张程远,教育厅副厅长(正厅长级)

  2.陈启文,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3.林文平,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4.龚  森,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博士

  5.胡晓娟,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高教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6.姚  静,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职教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7.吴孟帅,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

  8.倪朝霞,福州大学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9.陈超凡,福建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科长

  10.俞国锋,莆田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处长、发展规划办公室主任

  11.黄  曦,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12.阮予明,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正科级协理员

附件2

2016年福建省高等学校章程执行情况索引

章程宣传情况

完善章程的配套制度情况

章程监督机制建立情况

在校园网内公布章程文本、上传章程宣讲视频 

是否基于章程文本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机制或配套机制(如师生权益问题或学术争议问题的解决机制)

是否指定或成立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

召开面向全校师生的章程宣讲会

是否基于章程制定了学校的重大改革发展决策或完善原有的相关制度规范措施或对不符合章程的规定进行清理

校党组织、校纪检、校教代会是否发挥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的作用

学校领导班子组织学习章程文本

是否切实的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是否依法、依章程对学校的现有的决策、规范性文件实施合法性审查

面向全校师生发放章程文本

是否基于章程文本完善并落实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等重要机构的议事规则

校长是否将章程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内容

在教师群体或学生群体中发放章程文本

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机构是否健全

校长是否将章程执行情况向教代会做专门的报告

在教师群体或学生群体中召开章程宣讲会

是否完善和落实校学术机构相关的议事规则、负责人产生办法等相关内容

是否建立教师权益申诉机制或成立相关的申诉机构

向新生、新进教师发放章程文本

是否健全教代会与学代会的相关制度,并发挥其民主作用

是否建立学生权益申诉机制或成立相关的申诉机构

在校园宣传栏粘贴章程文本

是否完善学校的理事会或董事会的相关制度

是否定期在校内开展章程落实情况的自查活动

其他

其他

其他

注:请受检高校根据索引提供佐证材料。

 附件3                                               

日程安排

  1.10月24日  福州大学、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10月25日  福建师范大学、闽江学院

  3.10月26日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下午赴莆田)

  4.10月27日  莆田学院(下午赴厦门)

  5.10月28日  集美大学(下午赴泉州)

  6.10月29日  黎明职业大学、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10月30日  泉州师范学院(下午返程)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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