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修订章程的批复
闽教法〔2017〕23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7-08-07 15:19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你校《关于申请核准学校章程的请示》(明医科院〔2017〕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修订原章程并向社会公告我厅核准后的章程。章程具体修改如下:

  1.“序言”中补充“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由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更名而成,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

  2.学校原章程第二条修改为“学校中文名为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简称明医科院。英文名称为Sanming Medical And Polytechnic Vocational College,英文缩略名为SMPVC。学校法定注册校址为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高岩路6号, 邮政编码为365000。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学校网址为http:// www.smykzy.cn”。

  3.学校原章程第十一条修改为“学校把培养乡村和城镇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医学人才和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大专学历(高职)教育为主,同时根据社会需求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的职业技能培训”。

  4.学校原章程第十四条修改为“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原则,以医学教育为主,非医学教育为辅,突出医学教育,做大做强医学类专业,打造我省山区医学人才重点培养基地。设置医学护理、纺织染整、财经商贸、机械电子、教育等大类专业。专业的设置与调整由系提出,经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论证审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国控专业、目录外专业按规定程序报批”。

  5.学校原章程第七十四条修改为“ 学校校标:奋飞”

  6.学校原章程中除学校名称外涉及学院的均改为学校。

  二、请你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学校章程,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学校科学发展。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8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