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闽教合作〔2017〕40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7-10-19 09:33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校,厅直属学校(单位):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